大陸《缺陷汽車產品召回管理條例》明年1月起實施,市場早已湧現召回潮。據大陸國家質檢總局消息顯示,自這項《條例》公布2個月以來,召回數量已達44萬輛,上周五各廠商也加入召回潮,共召回近13萬輛車。車市評論員分析,因為新制罰則加重,廠商為避免誤踩地雷,召回次數激增。
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導,目前已有15起召回事件,品牌涵蓋馬自達、鄭州宇通、上汽乘用車、一汽豐田、曼恩商用車等,上周五上海通用、奔馳及斯巴魯也加入召回陣營,前後召回數量將近60萬輛。
汽車產業分析員指出,新法規最大的變動在於罰款加重,及更嚴格的法律責任。在提高罰款額度的同時,增加吊銷行政許可等處罰措施。若出現沒有停止生產、銷售或進口的缺陷汽車產品、隱瞞缺陷情況或經責令召回拒不召回等3種情況,將處缺陷汽車產品貨值金額1%以上、10%以下的罰款。在罰款數字與召回成本綜合考量下,車商多選擇自行召回。
專家表示,汽車召回並不會有損品牌形象,主動召回反而可能讓車 主更有安全感,也展現企業對客戶的責任感,並能提升售後服務形象,且可針對缺陷處進行品質升級或改善,提高車商競爭力。
汽車召回在歐美已行之有年,代表汽車行業是否成熟的指標。數據顯示,2010年美國汽車銷量為1150萬輛,結果當年召回2000萬輛;同年在中國,銷售汽車是1806萬輛,僅召回117萬輛。
汽車評論員張志勇表示,這代表中國汽車市場將從傳統的以生產者為中心的思想,轉向消費者,車市無法再獨靠傳統銷量搶攻市占率,「消費者至上」的售後服務精神,將成為大陸汽車企業未來競爭的核心。
不過,他也提醒,執行過程仍有重重問題,像是國家質檢部門職權範圍只在罰款以內,吊銷營業執照需要許可機關的配合,但國家質檢部門能否對國家工商部門直接下指令要求配合?又若被處罰的企業是國企,層級與國家質檢總局同等,能順利開罰嗎?這是首要問題。
張志勇也指出,國家質檢部門是汽車產品召回的最高主管機構,但誰來監督他的執法行為是否公平公正呢?且中國目前執行汽車產品召回管理的有國家工商部門、消費者權益保護機構、國家質檢部門,但是這3個機構卻是各自為政,很難保持相互有效溝通與協調。最後困難度最高的就是,缺陷汽車產品缺陷的認定問題,必須要有專業的鑑定機構以及獨立第3方機構,來釐清缺陷原因歸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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