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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道高速公路拖救 不得再人車一併拖離
Jan 14th 2013, 08:52

車輛在高速公路拋錨,以往拖救時,車主與乘客坐在被拖救車輛上,人車一併拖離的奇觀將不復見!交通部高速公路局昨日宣布修改規定,開放計程車可上國道搭載故障車輛的旅客,並設置一九六八專線,提供計程車行之叫車連絡電話,以及報備紀錄。

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交管組長呂文玉表示,根據高快速道路管制規則,路肩不得接駁客人,否則駕駛將被處新台幣三千元罰款,以往計程車擔憂上國道載客會被罰款,而不願上國道接駁客人,因此高公局修法讓計程車可上國道搭載客人。


交通部高速公路局昨日宣布修改規定,開放計程車可上國道搭載故障車輛的旅客,並設置一九六八專線,提供計程車行之叫車連絡電話,以及報備紀錄。

呂文玉強調,依新修正規定,被救車輛上不得載人,過去民眾習慣隨故障車被拖救車拖往車輛修護廠的做法,不能再適用。至於以前計程車不敢上國道接客人,導致拋錨車乘客在高速公路上被丟包情形,也不會再發生。

呂文玉說,國道車輛拖救服務方式,今年起新增「待時費」及「回報制」,拖救車要等全部人員都上計程車、接駁車後,才能啟動一起前往汽車修護場,拖救車在現場等待的費用就是「待時費」,三十分鐘內免費,超時每小時收費台幣一百五十元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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